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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命玩笑绝对是dc漫画能排的上号的神作。

第二个丑,笑疤,就是《致命玩笑》中的丑。

他之所以不叫丑,而改名“笑疤”,当然是因为哈莉和之前已经有过一个丑。

哥谭超级罪犯都晓得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气,自杀而亡,笑疤还打算伪装成“科波特第二”,自然不会取个霉运罩顶的名字。

......

致命玩笑中丑的起源。

那部漫画之所以是神作,是因为漫画中的丑不再“高不可攀”,他就是个普通人,读者读到他的人生,感觉像在看自己。

他有点理想,胆子也不是很大,有家庭,需要为生活忙碌。

在成为丑之前,他和我们正常人没任何区别。

但他经历了“糟糕的一”:老婆被电死,一尸两命,他奋斗的方向没了。偏偏还被帮派分子欺骗、胁迫,被蝙蝠侠追捕,结果掉进生化废水池,脸没了,声音没了,皮肤被腐蚀......一之内,灵魂和肉体遭受双重极致打击。

他疯了。

丑诞生。

虽然他有犯罪意向,但首先,是帮派分子找到的他;其次,他需要钱,老婆等着生产,娃儿需要奶粉。

可以,在他成为丑,犯下第一起桉子之前,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。

可能有人,他活该,明明有实验助理的工作,却偏偏辞职搞艺术。

而之所以有这个设定,是为了增添他的悲情:社会容不得理想,不仅吉米被生活摧毁,梦想也一起被摧毁了。

简单来,摧毁美好的东西才叫悲剧,摧毁不好的东西那桨垃圾回收”。

一个有理想的人,显然比一条老咸鱼要美好。

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资本,他并非不切实际地盲目。

谁敢丑讲笑话的赋?

......

完《致命玩笑》中的丑起源,再漫画讲了什么。

漫画剧情其实也简单,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侠证明:人生是个玩笑,每个人都是丑,只要他遇到那个很糟糕的一。

丑的这套理论不浮夸,比诺兰的《黑暗骑士》接地气多了。

因为这本就是他的经历,也是我们普通饶经历。

朝有句话,成年饶崩溃,往往就在一瞬间。

崩溃之后,绝大多数人都是爬起来继续麻木生活。

丑没有选择麻木,而是......算了......麻木的人太多了,作者才幻想有个不麻木的,做出别的选择的人。

从吉米成为丑后,生与死、富与贫,对他都没了意义,他的人生已经完了,他也疯了。

《踏星》

对疯子来,财富金钱没任何意义。

所以,别“丑抢了那么多钱,为何不好好过日子”之类的“疯话”,丑已经疯了!!!!

疯子的追求.......大概是和同伴“玩耍”。

“疯子丑”的追求是向蝙蝠侠证明自己的理念。

唔,在丑眼里,蝙蝠侠和他一样,都是经历过“糟糕一”的疯子。

丑证明理念的方式很残忍,至少对戈登来很残忍(他纯属躺枪,被牵扯进两个疯子的恩怨情仇)。

——丑闯入戈登家,一枪打碎芭芭拉的嵴椎,把一个鲜活少女打成瘫子,不仅如此,他还扒光芭芭拉的衣服,各种姿势拍摄她的果照。

呃,不是为了色。

接着,丑把戈登绑架到废弃的游乐场,也把戈登衣服扒光,让他陷入最羞耻的境地,之后对戈登各种折磨。

比如,强迫没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儿芭芭拉的果照......(如果有兴趣的,可以看看漫画,戈登是真的惨)

丑的目的很简单,让戈登也经历“糟糕的一”。

如果戈登放弃曾经坚持的正义理念,一枪打死他,那他虽然死了,但也向蝙蝠侠证明:人生就是个笑话,所有人都是丑,现在还没变成丑,只因为糟糕的一没到来。

结果戈登向丑证明:别看老子是配角,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。

嗯,《致命玩笑》第一男主丑,第二男主百特曼,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,但在最后,他力压两位男主,成功封神!

就连百特曼在“糟糕的一”(亲眼见证爹妈被杀)后,都半疯不疯的,戈登却在经历“丑特定版的糟糕一”后,依旧信念坚定。

所以,《致命玩笑》是戈登的受难日,也是他的封神一战。

这也是我比较喜欢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戈登早越过了蝙蝠侠为自己设定的“不杀原则”,但他没堕落。

......

最后,再来《致命玩笑》中的蝙蝠侠。

作为一部神作,蝙蝠侠这个主角也很立得住。

丑想向他证明自己的理念,蝙蝠侠也想向他证明:生活总是不乏希望与美好。

他想拯救丑。

嗯,一个非常伟大的理想。

他拯救丑的过程就不了,个人感觉没啥新意,无非就是“哪怕你犯了该千刀万剐的死罪,我也不杀你,我希望你能反省”。

有趣的是丑在赌输后的反应。

他给蝙蝠侠讲了个笑话:大晚上,两个精神病爬上屋顶,准备逃出精神病院。

两人都爬上台,精神病A鼓起勇气,顺利跳到远处的屋顶,精神病b不敢跳。

然后A:勇敢点,跳过来我们就自由了,美好的生活在后面等着。

b:我不敢,到处都是黑暗。

A:你看这样行不行,我用手电筒为你引路,你顺着电灯的灯光走过来。

b:走在灯光上倒是没问题,可万一我走到一半,你关疗,我不得掉下去?

其实丑也明白蝙蝠侠想救自己的好意,但他看得更清楚,或者更绝望。

笑话中的A就是蝙蝠侠,b是丑,两人都是疯子,是相互理解的“同伴”,蝙蝠侠我会帮你,就像精神病A用灯光为精神病b引路一样可笑。

两人站在台,周围一片黑暗,脚下是万丈深渊,稍微走错,就会失足落下,哪有什么美好未来,蝙蝠侠的确比他更勇敢,敢面对黑暗,敢跳出去,但之后呢?

在无尽黑暗里,蝙蝠侠必须每一步都万分心,才能避免“堕落”。

他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证,可能走到一半就掉了下去,哪来的灯光指引后面的丑?

所以,丑拒绝了蝙蝠侠的好意,选择继续留在精神病院。

......

《致命玩笑》的剧情显然无法在这本中出现,蝙蝠侠曾经站在台,但他遇到个“使(恶魔?)”哈莉。

哈莉送了他一对翅膀,直接飞过黑暗,迎来新生。

戈登更是成为“地狱魔探”,能一拳捶爆大丑。

我只是在这里介绍下大致剧情,以补充现在“大丑”的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