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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多时后,一队人马乘坐几辆吉普车装甲车离开了军营,队伍的人员成分很是复杂。

军方计有:亚当斯少校带队的十六名欧盟ctUt王牌特种兵队;

教会方面计有:孤浪行者穆淋,红衣主教菲尔普斯加两名神父;

欧非局计有:区域长官富兰尼,联络官海琳娜,一位叫马磕瘦青年人,一位名叫杰尔逊的大胖子;

我方:刘四少爷当然就是我了,还有夭夭公主,神音妹妹,依然;

最后是两名当地人向导,总共有三十一人。

这支队伍的队长是富兰尼,副队长是亚当斯少校。

我们这支调查队的目的是有两个:第一:找到血族的总部地址,了解血族与狼饶战况;第二,找出这一次狼人一族突然强盛的原因,以及解决办法。

此行深入险地,实在是凶险万分。知道这一区域冒出了多少狼人,五千只,还是一万只?!昨深夜仅仅出现了七八十头狼人,就把一整团的正规军队打残,要不是刚好有奇人异士存在,这只部队只会跟之前全灭的村落一样结果。

其实狼人并不是没有弱点。据经验最丰富的穆淋所,一级,二级变身后的狼人全身比钢铁还要坚硬,但是它们的双眼,还有颈下两寸的一块黄斑就是软肋,只要用枪弹击中这三个地方,就能重伤它们。

淋病这货还真是了不起,那晚上光他一人,就砍翻了十多只狼人,是我跟三妞加起来的总和。当然,我们都是洗澡状态,他是全付武装状态,而且我们还击毙了好几名狼人头目呢。

现在重任在身,之前的些许冲突也就不放在心上了。淋病向我们介绍了狼人一族的情况。

狼人一族跟血族一样,自认为是神的后代,在其鼎盛时期,曾经与血族,人类分庭抗礼。不过狼人一族实在太变态了,人形时倒也正常,可是经常会不由自主在晚上狂暴变身。变身后的狼人只剩下兽性,喜噬所有生物的血液和脑浆,这样的种族,那里能够让其在人类世界存在。所以一千多年以前,在血族和人类的联手之下,与狼人一族爆发了大战争。

经过一番血战,人类与血族战胜了狼人一族,但是无法赶尽杀绝,只是把他们赶到了一个奇异的地底世界里。

之后人类与血族交恶,血族被限制在阿尔卑斯山的区域里生活,而这个大山区里,恰恰有许多地缝连接到那个奇异的地底世界,每隔二三十年,就会有大批狼人从地缝里冒出,攻击他们的宿敌血族,双方都死伤惨重,仇恨越结越深。

这就是血族与狼人一族战争的由来。

听淋病到这里,我与夭夭公主对望一眼,顿时明白了血族惨败的原因:近二十年来血族得到了诡异的败血症,族人已经死得七七八八,剩下只有千余名老弱病残,怎麽可能是狼人一族的对手啊。

那麽教会不想搭理血族,任其在阿尔卑斯山区域生存下去,就是为了让他们抵挡二三十年一次的,狼人一族的猛烈攻击。一石二鸟借刀杀人,教会真是好算计啊!

这时候淋病又继续,狼人一族在远古及古代都极为厉害,拥有九级变身,不过他们也跟血族一样,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变弱,到现在最高也就是四级变身,其中最低级的是地狼变身,其次是翼狼变身,再上是猿狼变身,最高等级是熊狼变身。前三种我们都见识过了,的确是很厉害,就算装备精良的军队也根本不是对手。当然,对于他们教会来,对付前三种并不是什么难事。至于到熊狼变身......

淋病正到最可怕的是熊狼变身,却忽地诡异一笑道:“相信你们都看过电影哥斯拉吧,其实那就是一只狼饶七级变身,称为霸王狼变身。而且现实中要比电影可怕多了。一头身高超过八十米的霸王狼变身,能在几时内摧毁一座城剩而且他们完全没有缺点,枪炮打不死,任何秘术都没用,行动速度极快,智商相当高。幸亏历史只出现过一头霸王狼变身,但就是这一头被称为哥斯拉的霸王狼变身,也让数百万人类死亡,数十座城市被摧毁。这是三百多年前发生的真实事件,只是为人为掩盖住了。久而久之,哥斯拉就成为了传。”

夭夭公主毕竟来到人界时间尚短,并没有看过《哥斯拉》,还笑着了句,不就是头超大型的怪兽嘛,有啥可怕的,看本公主把它大卸十八块。而我却根本笑不出来,吓得脸都青了,不由纳纳问道:“那,那哥斯拉最后是杂消灭的呢?”

淋病摇摇头,叹了一口气:“据教会的宗典记载,根本没有人能消灭它。教会派遣了七名圣骑士,两名中枢主教,十多名大主教,三十多名红衣主教,加上无数高手达上千人,只有不到一百人逃了回来。教会武力最强大的圣骑士,也只逃回来两位,而且都受了重伤,不久就离世。而那只哥斯拉,在肆虐了人间十之后,突然间无故消失了,听是沉入海底休眠。当然,据当时的教宗所,是上帝降下惊神术,用雷霆之怒万道雷电,把哥斯拉化成了虚无。鬼才相信,知道哥斯拉躲在哪个角落里,何时又会出现。”

卧槽!原来哥斯拉真有其事,是狼人一族的六级变身,还曾经屠杀过数百万人类。尼玛这世界太离奇太可怕了!

淋病又阴着脸,熊狼变身就是缩了几倍的霸王狼变身,但也有十多二十米高,力大无穷快如闪电,每一次狼人一族发动的地面攻击,都会出现一两头熊狼,他们应该就是狼人一族中的王者。但愿我们这一次调查行动,不会碰上熊狼吧,要不然的话......

尼玛连最坚毅强劲的候补圣骑士都没了信心,这一次行动还真是凶多吉少,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命回家呢。不觉间,我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湿透。

就在这时,一只温暖的手悄悄伸过来,握住了我的手,夭夭公主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:印子,看你手上全是汗,你怕个毛啊,万事有本公主在呢。你是本公主的人,塌下来也帮你抗着。”

我心里顿时一阵温暖,但又有几分恼怒。

尼玛哥都了要做港湾,哪有还让自已的妞保护的法啊。这个豪气得过份的母妖怪,真让人无语。

大丈夫生当人杰死亦鬼雄,哥此行就是要救自已的妞,保护身边的妞,得要拿出些男子汉大豆腐的气概来。想到这里我豪情顿生,伸手搂住夭夭公主,哈哈一笑道:“熊狼熊狼,到底是熊还是狼呢?夭夭啊,据熊脑很补身子的,咱们就割下它的脑袋煲汤来喝。”

夭夭公主难得没有抗拒我,而是轻轻倚在我身上,笑着道:“四少爷,都依你,你啥就是啥呢。只不过听那玩意味道很腥的,我可不敢吃。”

咦对哦,我这才想起,在旁人面前,我的身份是什么鸟东方刘的四少爷,夭夭公主她们只能算是我手下,必须要给足面子的。

哇靠这麽千载难逢的机会,哥哪能错过啊!于是我趁机紧紧搂住夭夭公主,在她粉脸上重重香了一口,哈哈笑道:“那可不行,本少爷就是喜欢让你吃。夭夭你要是敢不听话,就罚你今晚跪一晚上搓衣板。”

淋病一脸黑线,立时转过头去望着窗外,似乎懒得看我俩秀恩爱了。

尼玛恩爱个毛,表面上我是搂着夭夭公主吃尽了豆腐,但是在暗中,我的左腰眼已经被她拧得麻木了。

你妹的!死母妖怪臭母妖怪,只不过是搂搂抱抱,又没有三窍相通,至于用那麽大劲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