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,欢迎光临闲时书屋!
错缺断章、加书:站内短信
后台有人,会尽快回复!
闲时书屋 > 历史 > 明末乞活帅 > 第104章 朔风砺刃(中)
  • 主题模式:

  • 字体大小:

    -

    18

    +
  • 恢复默认

第104章 朔风砺刃(中)

“注意了,”何重进的声音透过风传出去,清晰地落在每个骑兵耳郑

“这是练‘左射’的好机会,比木架活靶强百倍。

等右翼到位,我们先放三箭惊扰它们,别射伤,就射在它们脚边,逼它们往东坡跑——那边地势缓,适合追射。

记住,要射前腿,别打死,留着给后面的人练准头,也让它们保持跑动的劲。”

骑兵们默默调整着马的方向,膝盖轻轻夹着马腹,缰绳松松地绕在手腕上,手指搭在弓身,随时准备动作。

这是“游射”的起势姿势,既能随时加速,又能在马跑动时保持稳定的射击姿势。

这本事不是一练出来的,上次围猎黄羊时,有三个新兵就是因为太紧张,把缰绳攥得太紧,马一加速就从鞍上滑了下去,摔得鼻青脸肿,被何重进罚着在雪地里牵马走了三,冻得嘴唇发紫也不敢吭声。

牛角号突然在右翼响起,短促而尖锐——那是到位的信号。

王大贵猛地将牛角号举到嘴边,深吸一口气,长而嘹亮的号声划破长空,在沙丘间回荡。

几乎同时,他身后的骑兵们齐刷刷地举起了弓,右手握弓,左手搭箭,动作整齐划一。

“放!”

三支羽箭带着风声掠过沙丘,“噗噗噗”三声,精准地落在狼群前方的沙地里,激起三团尘雾,沙粒溅到了最前面那只母狼的脸上。

公狼猛地回头,喉咙里爆发出一声愤怒的嗥叫,声音震得周围的沙粒都似在颤动。

但没等它做出反应,右翼的骑兵已经从红柳丛里冲了出来,弯刀在阳光下闪着冷光,故意制造出巨大的声响,马蹄踏得红柳枝“噼里啪啦”作响。

狼群慌了。

它们本能地朝着没有动静的东坡逃窜,像一股灰黑色的潮水,涌过沙丘。

却不知道那里早已布好了口袋,等着它们往里钻。

左翼的杨道庆见狼群进入射程,立刻大喊:“左翼齐射!瞄准跑在最后的三只!别射死!”

十支箭同时离弦,在空中织成一张稀疏却致命的网。

三只落在后面的母狼应声倒地,发出痛苦的呜咽,箭头都精准地插在它们的前腿关节处,既让它们失去行动力,又不会立刻毙命。

这是骑兵们练了千百次的“伤而不杀”,既削弱狼群的战斗力,又能保持它们的逃窜速度,让后边的骑手有足够的时间练习“追射”,熟悉活物移动的轨迹。

何重进一夹马腹,正面的骑兵们立刻跟了上来,马蹄扬起的沙尘像一条黄龙,紧紧咬着狼群的尾巴,不远不近,保持着最佳的射击距离。

他没有急于下令射击,而是大声喊道:“都看好了!狼在转弯时前腿会慢半拍,重心往内侧偏,这时候射箭最准!谢满仓,你刚才那箭偏了三寸,是因为没看它的前腿!再试一次!”

那个叫谢满仓的新兵脸一红,像被火烫了似的,猛地拉了一下缰绳,胯下的马会意地加速,四蹄翻飞,很快与一只瘸着腿跑的狼并校

他深吸一口气,左手稳如磐石,右手手指轻轻一松,弓弦回弹,“咻”的一声,箭簇精准地扎进狼的后腿肌肉里,不深不浅,刚好让它速度再慢几分。

那狼惨叫一声,速度顿时慢了下来,被后面赶上来的骑兵用套索稳稳套住脖子,拖到了一边。

“好!”

何重进赞了一声,声音里带着难得的暖意。

“这就是围猎的用处!平时在靶场练得再好,到了大漠草原上,风会影响箭的方向,马的颠簸会打乱你的呼吸,猎物跑的速度、转弯的角度,都是变数。

只有跟着活物追,在真刀真枪的追逐里,才能练出真本事,练出临危不乱的胆气!”

战斗渐渐变成隶方面的追逐。

狼群被三面夹击,慌不择路地朝着预设的包围圈中心跑去。

那里有一片低矮的灌木丛,长得密密麻麻,骑兵们早就算好了,狼一旦进去,就失去了速度优势,正好用来练习近距离的“静射”,考验精准度。

杨道庆带着左翼的人先一步赶到灌木丛,下马后迅速围成一个圈,搭箭上弦,弓拉如满月,却不发射,只死死盯着灌木丛里晃动的影子。

等何重进带着主力赶到。

他才喊道:“里面还有七只,按各伍来,老兵带新兵,一人一只,练‘定射’!注意看它们露出来的耳朵、尾巴,瞄准了再放箭!”

骑兵们立刻分成几伍,每伍都是几个老兵带着一个新兵。

老兵先示范:他们半跪在沙地上,弓身与地面呈四十五度,左眼微闭,右眼死死盯着灌木丛里露出的狼耳,手指一松,一箭射出,“噗”的一声,必中前腿,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。

新兵们学着样子,右手持弓,左手勾弦,脸憋得通红。

“手别抖!就当是在射木桩!”

一个满脸风霜的老兵拍着身边新兵的肩膀,声音粗哑却有力。

“你想想,要是战场上遇到敌人,你手抖一下,死的就是你自己!你爹娘还等着你来养老呢!”

最后一只公狼见逃不掉,突然转过身,对着骑兵们露出尖利的獠牙,嘴角淌着涎水,发出凶狠的嗥叫,那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的疯狂。

何重进勒住马,看着那只狼,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,随即被狠厉取代。

突然笑道:“这只留给我。都看好了,对付这种头狼,要射它的眼睛上方,那里是它最骄傲的地方,也是它反应最快的地方,能射准这里,才算真的出师了!”

他的弓拉得像一轮满月,弓弦紧绷,发出轻微的“嗡”声,箭头稳稳地对着公狼的额头,连呼吸都放得极缓。

风突然变向,吹得他额前的碎发遮住了眼睛,但他的手纹丝不动,仿佛与弓、与马、与这片土地融为了一体。

就在风势稍缓的一瞬间,他右手猛地一松,箭如流星般射出,带着破空的锐啸,“噗”的一声,正中公狼两眼之间的白毛处。

那狼庞大的身躯晃了晃,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咽,轰然倒地,激起一片沙尘。

众骑兵们齐声喝彩,声音在空旷的沙丘间回荡。

何重进跳下马,走到公狼身边,拔出弯刀,寒光一闪,割下它的一只耳朵,扔给那个刚才射偏的年轻新兵谢满仓。

“拿着,挂在箭囊上,下次再射偏,就别跟着出来围猎了,回营地当伙兵去!”

谢满仓红着脸,双手接过那只还带着体温的狼耳,紧紧攥在手里,指节发白。

夕阳把沙丘染成了金红色,像泼了一地的血。

骑兵们正忙着处理被捕获的狼,伤重的就地宰杀,剥皮取肉,晚上能加餐;

轻赡则被用粗麻绳捆住四肢,留着下次围猎时继续当“活靶子”。

何重进坐在沙地上,从怀里掏出个羊皮袋,喝了口烈酒,酒液辛辣,顺着喉咙滑下去,暖了半截身子。

他看着远处收拾装备的士兵们,孙二蛋正笨手笨脚地帮着剥狼皮,脸上沾着血污,却笑得一脸灿烂,全然没了刚来时的怯懦。